宝安湾 2021-06-25 原创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翀 通讯员 刘悦 文/图

刘澄宇。
刘澄宇现任宝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法官。他用忠诚、用二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在一个个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中,寻根究底、除恶务尽,捍卫法律尊严,守护一方平安,曾多次被评为宝安法院先进工作者,荣获广东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深圳市“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获得三次深圳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刘澄宇始终牢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和使命,勇于挑大梁、担重任、带头办理疑难案件。2017年审结了最高院督办的、震惊全国的“12·20”深圳光明滑坡事故案;2019年审结了公安部、最高检同时督办的王某西等8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2020年审结陈某桂等18人国安门诊部恶势力集团案、国安门诊部恶势力保护伞被告人黄某雄犯滥用职权罪案。面对大案要案,他秉承审慎细致办“铁”案的原则,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第一线。
在所有大案要案中,令他印象最深的还是2019年“王某西案”。据了解,该案是宝安法院历年来受理人数最多的案件,涉及80名被告人,案卷材料近400册,对于整个庭审的保障工作来说是个严峻挑战。作为刑庭负责人,刘澄宇承担起该案的主要工作。因为被告人多、指控罪名多、犯罪事实多,他尝试采取分案处理的工作方法。同时,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庭审前,他组织每个部门做了详细的预案。“我们在庭审时遇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某被告人突发高血压,我们迅速安排了急救小组,休庭半个小时,事实证明,预案保障机制是科学有效的。”
“受疫情影响,监所防疫压力非常大,如果没有将罪犯及时收押,他们很可能逃脱或再次犯罪,这就是我们工作的严重失职啊!”回忆起疫情期间的刑事审判工作,刘澄宇历历在目,为了把每一宗案件办“铁”,他积极调整策略,主动汇报、沟通协调,逐步恢复了宝安法院的收押工作,避免部分罪犯脱逃或在未收押期间再次犯罪,保证了法院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此外,他也曾主笔制定出台全市首个地方性涉黑恶案件证据指引——《深圳市宝安区涉黑涉恶案件常见罪名证据指引》,明确了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收集标准,从源头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这就是刘澄宇,他以法为器,惩恶扬善,他毕力躬行,为宝安人民辟一片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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