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21-04-12 原创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迅 宋璐 文/图
在航城街道凯城二路路口,电动二轮车闯人行红灯。
在沙井街道宝安大道(沙井段)上,电动二轮车闯人行红灯。
在新安街道新安四路与公园路交会处的十字路口,电动二轮车闯人行红灯。
在新桥街道新沙路附近,电动二轮车闯人行红灯。
燕罗街道上山门社区门口,电动二轮车闯人行红灯。
在福永街道福永大道上,电动二轮车闯人行红灯。
石岩街道上屋地铁站附近,电动二轮车闯人行红灯。
在西乡街道流塘路上,电动二轮车闯人行红灯。
在福海街道永福路与桥合路交会的十字路口,电动二轮车闯人行红灯。
在松岗街道松岗桥底,电动二轮车闯人行红灯。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每一位市民从小就耳熟能详的交通警示语。但总有个别市民在骑行电动二轮车时贪图一时便捷,将交通安全抛之于脑后,视红灯而不顾,大大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每一宗交通事故,必然暗藏着事故苗头。4月7日晚,在楼岗大道松岗大道路口处,一辆小轿车车头与文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车身右侧碰撞,导致文某颅脑损伤。经查,文某所骑行的是一辆未备案的电动二轮车,且事发时,他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此外,文某还闯了红灯。
事发路口中央设置有安全岛,人行红绿灯分两段布设。监控视频显示,文某骑行电动二轮车通过第一个人行绿灯后靠左行驶,绕过斑马线和路中央的安全岛沿机动车道继续前行。此时,路中央安全岛对面的人行指示灯为红灯,其他骑行电动二轮车的市民均遵守交通规则在安全岛上等待红灯。
就在文某闯红灯径直前行时,与过马路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足以摧毁两个幸福的家庭。
经交警初步调查,文某驾驶电动二轮车经过路口时违反了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黎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路口交通情况,未确保安全行驶,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具体事故成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昨日,本报记者奔赴十个街道看到,电动二轮车闯红灯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仍待加强。部分有交警、义工值守的路口情况较好。本期“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曝光部分电动二轮车骑行市民闯红灯行为,希望违章市民在过马路时别再“任性”,真正把“红灯停、绿灯行”刻印在脑海中。
温馨提示:
交警特别提醒,电动二轮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过马路时骑行市民应遵守人行红绿灯指示通行,并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驾驶电动二轮车闯红灯,将被处以300元罚款。
原创 2021-04-12
原创 2021-04-12
原创 2021-04-12
原创 2021-04-12
原创 2021-04-12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