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21-06-02 原创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林子权
昨天,记者在宝安政府在线看到一则信息,是关于开展2021年第三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有意申报该项资金的宝安企业,必须在6月14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2021年第三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范围主要为:1.原创文化产业项目研发投入资助;2.优质文化企业成长奖励;3.文化产业或影视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4.影视作品播出奖励、票房分级奖励、影视精品奖励。
接受申报的主体单位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醒,申报单位应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并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申请书,于6月14日前(原创研发项目于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bawtly-cyfzkxbh@baoan.gov.cn,请各街道推荐符合条件单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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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真金白银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记者查阅《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9〕12号)发现,宝安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扶持主要体现在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原创研发投入、推进产业载体建设、着力培育优质企业、支持举办重大活动、实施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助等几大方面。
大力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原创研发投入,对原创的动漫、舞台演出剧、文化遗产开发、文化软件、高端文化设备、高端印刷、新媒体和文化信息服务等文化产业项目,给予项目研发投入的50%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动漫作品在央视、上星卫视、省级少儿频道(含动画频道)黄金时段(17:00-21:00)播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大力推进产业载体建设,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入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文化产业单位给予三年以内、最高1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20元且不超过实际缴纳租金的房租补贴;对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书城给予三年以内、每月每平方米20元、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自营主营业务补贴。
着力培育优质企业,对新引进的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或“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的文化企业,给予5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新引进的获得“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或“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10强”认定的文化企业,给予200万元的落户奖励。
支持举办重大活动,对经市认定的文博会分会场,经评估后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的文博会期间宝安区配套文化活动,经评估后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支持举办经区政府批准的对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推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活动,经评估后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50%的奖励,另有规定除外。
实施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助,对获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资金奖励的项目,按照项目奖励金额1:1的比例,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按照项目获得扶持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配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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