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21-05-25 原创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慧怡
黄振辉。
在刚刚结束的深圳市两会上,深圳市人大代表、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深宝所”)创始合伙人黄振辉共提交了1份议案和37份建议,都是贴近居民生活的民生问题,包括关于进一步强化深圳市建筑施工噪声治理的议案、关于尽快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的建议、关于对《深圳经济特区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建议稿)》的意见建议、关于优化深圳市营商环境的建议、关于加快深圳市涉外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关于加强“网约工”劳动权益保护的若干建议等。本周,《宝安日报》“法治周刊”邀请黄振辉来谈谈他的议案和他眼中宝安法治环境的变迁。
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
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在黄振辉看来,经济特区立法权是可以打好的一张“大牌”,“好的营商环境就是好的法治环境,深圳市在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方面做了很多好的示范,法律保障,尤其是利用特区立法权方面,也走在全国前列。”黄振辉表示,立法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未来5年,计划制定和修改法规超过100部,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为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黄振辉参与了今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颇受关注的条例的制定,在他看来,深圳经济特区的立法,要立足深圳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深圳市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和难点,拟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加强重要和新兴领域立法,重点突出变通性和创新性,此外,政府还要衔接好综合立法和专项立法之间的关系,充分体现深圳特色,确认好重点,聚焦市场主体,以解决相关领域的痛点和难点为导向,本土创制立法。
除了制定新条例,对旧条例的修改也是用好特区立法权的题中应有之义。此前,黄振辉领衔提出的关于修订《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的议案被列入立法计划,该条例修订后于2019年9月颁布实施。“这个条例此前二十余年未修订,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造成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死亡人口和新生人口的股权问题,没有法律规定来进行厘清。”在广泛调研股份公司意见及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黄振辉提出了修订建议并被采纳。新条例实施后,有股份公司负责人表示,新条例是“股民权益的保护伞”,维护了一方居民安定。
关注居民都关心的问题
纵观黄振辉提交的议案和建议,涵盖教育、医疗、交通、养老、食品安全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人大代表就是要关注居民都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出行难、读书难、看病难。”黄振辉都是在广泛面向居民调研并听取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撰写调研报告。
今年的建议中,黄振辉针对“网约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提出的建议尤其受到关注。网约工泛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劳动者群体,包括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等,其构成复杂,既有平台企业内部的劳动者,也有平台企业合作企业所属的劳动者,还有与平台企业建立所谓“合作关系”的个人劳动者。“目前包括快递员在内的网约工与平台多为劳务关系。这种管理方式往往会把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嫁到劳动者身上,更有甚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往往落到劳动者身上,相关企业却置身事外。”黄振辉说,网约工经济突破了传统用工方式对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而且通常情况下,网约工与平台之间常常没有任何书面的合同,对外声称仅仅是合作,这种模糊不清的合作关系在现行法律法规上缺乏相应的规制,让网约工就业群体陷入复杂的劳动关系之中,网约工劳动者难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途径获得救济,维权成本颇高。对此,黄振辉的建议非常具体,一方面,立法层面,通过立法把符合标准劳动关系的网约工用工纳入劳动关系范畴,保障从业者收入、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劳动安全等权益实现;另一方面,行政层面,搭建联动处置平台、强化政府主导下的协同治理、加强对平台企业监管等,疏解劳动者维权难痛点,引导企业履行企业责任。
律师应注重社会效益
律师能为社会发展、为普通居民做些什么是黄振辉一直思考的问题,在2011年成为宝安区人大代表、2015年成为深圳市人大代表之前,他就积极履行律师的社会职责。自2006年开始,黄振辉积极向市、区政府多次提议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深宝所成为首批开展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项目的律所,在宝安区福永街道首创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的“福永模式”,并在全市推广。2015年,深宝所又在宝安区石岩街道创新“一社区一律师”服务社区的“石岩模式”,得到了中央和省、市层面的充分肯定。2018年,深宝所总结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塘头经验”被司法部推广,并入选“深圳司法行政改革创新案例选”。
“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是律师的职业良心。”黄振辉认为,律师应注重社会效益,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以满腔热情回报社会。自执业以来,黄振辉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30件,积极为有困难、有需要的人提供无偿援助;自2004年起,义务开通法律咨询热线27782006,为全区有需要的妇女、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大量的法律帮助;执业三十年来,为贫困山区建桥铺路,建学校,建卫生院,建老年活动中心,资助贫困孩子上学,捐款捐物共计300多万元,为困难群众点亮希望。
专访
黄振辉:与宝安律师行业共成长
黄振辉。
黄振辉1992年初来宝安时,全区只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数量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近30年过去,宝安律师行业规模已经扩大到122家律所、近1200名律师。可以说,黄振辉见证了宝安律师群体从小到大、从大到强。接下来,他还希望见证宝安律师群体从强走向高精尖。
记者:宝安律师离高精尖还有哪些差距?
黄振辉:宝安地处原特区外,律师过去做的业务相对传统,但在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双区’建设背景下,律师要主动作为、主动担当,要对新的业务先知先觉、提高自身水平。企业合规、刑事合规、知识产权、会展经济、城市更新、金融、国际国内并购、资本市场等新兴业务,尤其涉外方面的业务目前仍是宝安区乃至深圳市律师行业发展的短板,但这也意味着对法律人来说,相关领域大有可为,而把这些领域做扎实了,也意味着营造了一个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益于企业蓬勃发展,又会反哺律师行业。目前,在深圳一万七千多名律师中,有多种语言能力、能处理大型国际业务的律师只有一百多名,因此深圳要加大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特别是涉外法律人才。
记者:近年来,北上大律所纷纷开设深圳分所,对于深宝所这样的本土所会不会形成压力?
黄振辉:宝安律师队伍的壮大对区域发展来说首先是件好事,对我们本土所来说,也应是好事。本土所要突破瓶颈,必须学会“与狼共舞”,学习其他律所的业务专长、管理经验,一起来较量,在良性竞争中做强做大本土所。
记者:“双区建设”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黄振辉:宝安不缺高楼大厦,就缺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律所和律师。这几年我们明显能感觉到宝安区对法律人才的重视,不仅有对人才的安居制度、政策补贴、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主管部门宝安区司法局也很重视对人才的培养,相关领导带着律师“走南闯北”,到各地顶尖律所学习,并着力引进国际国内有影响力律所和高层次人才,加强律师之间的交流,为宝安区发展提供法律人才储备,补足短板。此外,我认为,深圳经济特区也需要培养自己的法治人才,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因此,我建议加大对深圳高等院校法学院的支持,包括提供就业、资金、政策等保障,推动深圳法治人才队伍的建设。
记者:具体到深宝所,如何做好法治人才的培养?
黄振辉:我们将遵循深宝所第一个五年战略发展规划(2017-2022),努力实现执业律师人数破百,通过好的政策和办公环境,引凤凰来栖。我们所有好的传帮带传统,是一家有情怀、有温度的律所。对律师的培养上,我们有“深宝内动力”“深宝加速度”“深宝好知识”及“深宝读书会”等系列培养计划,通过对青年律师的指导与陪跑,不断提升其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既有利于青年律师成长,又满足客户对律师经验要求的目的。此外,我们提倡律师专业化、团队化发展,打造服务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并创新发展“行业+法律”的服务模式,为做好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明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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