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21-05-21 原创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正金 通讯员 邱志锋
夏日气温高升,各类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河豚也到了毒素最强的时节。因此,时下也是误采误食野生菌、食用河豚中毒事件的高发期。
致命鹅膏菌。(资料图)
宝安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昨日发布食品安全警示:广大市民务必提高夏季食品安全意识,拒绝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海产品,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大部分毒蘑菇与可食用菇长得极为相似,很难凭肉眼准确分辨。对于公园里、山林间的野生蘑菇,请不要采摘,更不要买卖和食用,一旦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
华南地区有毒蘑菇200余种,其中最常见也最致命的毒蘑菇为致命鹅膏(又名白毒伞),是一种肝损害型剧毒蘑菇,正常人食用50克便可致命。这种蘑菇通体白色,很容易被市民认为是无毒蘑菇而误食。
河豚又称“气泡鱼”“吹肚鱼”“气鼓鱼”“乖鱼”“鸡抱”“龟鱼”“街鱼”“蜡头”“艇鮁鱼”等,河豚毒素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的1250倍,且毒性稳定,经100摄氏度、8小时炒煮以及盐腌、日晒等均不能被破坏。河豚毒素中毒后,人体会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早期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进而出现血压迅速下降、呼吸困难,直至意识消失,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河豚。(资料图)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河豚毒素不只存在于河豚体内,在某些海洋生物中,比如云斑栉虾虎鱼、织纹螺等也可能含有这种毒素,尤其是织纹螺(俗称海丝螺、麦螺等)。
“目前为止,尚没有针对毒蘑菇、河豚毒素的特效解毒药物。一旦中毒,通常只能采取催吐、洗胃等去毒措施和对症治疗处理,但救治成功率不高。”宝安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诚意提醒:广大消费者千万不要被野蘑菇的美丽外表所迷惑,也不要轻信河豚无毒的传言,切勿购买并食用野蘑菇、河豚及其制品;各食品生产经营者,也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自觉做到不违法加工经营河豚(或其他替代名称)及其制品,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若市民在饮食过程中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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