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21-04-27 原创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艳 通讯员 李梦霞 文/图
近日,生态环境部集中表扬了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称“宝安管理局”)获表扬,入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名单,是广东省两个获表扬的县级单位之一。
宝安区石岩水库生态环境秀丽。
创新执法方式 智慧监管守护碧水蓝天
大气质量实现新突破,2020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低,首次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市第一。
茅洲河水质明显改善,共和村国考断面稳定达到地表Ⅴ类水,57个黑臭水体、320个小微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茅洲河国考共和村水质断面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的最好水平。
成功获得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称号……
2020年以来,宝安管理局统筹兼顾,始终承担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致力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科技智慧监管,实行科学精准治污,突出培养生态环境执法精兵强将,不断推动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深圳碧水蓝天。
针对辖区的特点,宝安管理局创新执法方式,运用科技手段,查处一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20年全年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11宗,处罚金额2360.2746万元,移送拘留案件3宗,移送入刑案件14宗,采取限制生产措施1宗、停产整治措施1宗,采取查封、扣押措施31宗。其中在德某宝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一案中,宝安管理局联合水务部门利用内窥镜技术勘测管道走向,联合监测机构利用水污染物指纹比对技术进行溯源,在历时1个月的挖掘、勘查后,根据采集的几十份废水监测报告、土壤监测报告,最终认定德某宝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成立,对其处以罚款10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自省、市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通知,宝安管理局充分领会相关要求,印发了《宝安区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在深圳市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深圳市生态环境应急比武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成绩。
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环境执法。
实行柔性执法 推行有温度的监管模式
2020年以来,宝安管理局通过制定正面清单、实行首单免罚、开展在线执法、开展帮扶服务等工作,注重把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注重执法人员技能提升,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制定正面清单,实行分类管理,优化监管服务。据悉,宝安管理局将承担疫情防控重任的医疗卫生单位、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行业、污染轻微等七个类别102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分类监管、动态调整,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或免于现场检查。同时,坚决用好“双随机”执法平台,将重点排污单位统一纳入双随机执法平台开展检查,2021年以来共抽查排污单位类155家和建设项目类55家。对信用好、兑现承诺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不再列入时段“双随机”抽查名单。对未列入“双随机”抽查名单的企业严格做到无事不扰,除非有信访投诉或上级布置的检查整治任务,非必要不开展现场执法。
实行首单免罚,宽容轻微违法,加大整改力度。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规定(试行)》,宝安管理局10种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的裁量标准广而告之,对积极整改、没有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单免罚、限期整改;对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并主动申请在媒体公开道歉的减轻处罚(减轻罚款金额最多不得超过30万元)。适时采取纠错执法、分类处置违法行为等措施,对无主观故意、违法时间短、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免予处罚。2020年至今,共从轻、减轻及免于处罚的环境违法案件共计96宗,减免金额约527万元;受理分期缴纳罚款申请35宗,涉及金额948万元。
减少现场执法,增加在线执法,保持执法威慑。宝安管理局制定了《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搭建沟通桥梁,提供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实行告知承诺执法方式,主动上门告知复工复产企业守法要求,明确告知企业的环保责任和义务,尽量减少执法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同时,升级环境执法检查手段,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大量采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自动采样等远程监控非现场执法检查方式,提高环境执法科技化水平。
强化党建引领,开展帮扶服务,纾解企业困难。宝安管理局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成立5个“宝安蓝”精准服务队,主动送服务到企业,切实帮助企业及企业员工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共组织开展精准服务项目28项,为企业提供法律类服务8次、技术支持类服务10次,提供搭建信访沟通桥梁服务6次,与企业开展党建共建4次。出台《宝安区小废水企业废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引(试行)》,制定小废水拉运指引,规范小废水企业废水收集,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宝安区重点污染源综合核查方案》,采用“核查+顾问”方式,督促400家重点排污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排污单位守法规范和现代化治理。
读特 2021-04-26
原创 2021-04-26
原创 2021-04-26
原创 2021-04-26
原创 2021-04-26
评论